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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申报指南

发布日期:2010-11-12 00:00:00   浏览数:次   来源:

2011年度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计划申报指南

2011年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遵循“稳定支持、固本培基、突出重点、兼顾均衡”的原则,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择优资助我区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一、申报方向及研究内容:

坚持项目推进、学科建设与人才团队培养相统筹,根据不同功能定位和绩效取向,按照专家科学评审、学科整体统筹、科技计划综合衔接的程序择优资助基金各类项目。

为适应新形势要求,从2011年起不再设立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新增设杰出青年基金,共分重大项目、博士基金、面上项目、杰出青年基金四类计划。

()基金重大项目

本着“指向明确、带动明显、力量集聚、超前部署”的原则,自治区重大基础研究课题择优资助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大现实指向性的应用基础研究课题以及对自治区基础研究水平提高和学科发展具有重大带动性的基础研究课题。重大项目优先资助的方向如下:

40101 新型煤化工与天然气化工研究;

40102 主要农作物优质高产与种质资源培育研究;

40103 草原家畜育种与生物技术研究;畜产品污染检测及兽医公共卫生安全研究;

40104 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研究;

40105 资源综合利用及循环再生研究;

40106 新能源(生物质能源、风能、太阳能、氢能、地热能)利用研究;

40107 新材料(新型金属材料、有色金属材料、先进复合材料、功能材料、稀土材料、新能源材料、高分子材料、新型化工材料)研究;

40108 光机电一体化系统集成及控制理论及物联网研究;

40109 常见多发病(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呼吸道疾病、过敏性疾病等)防治与干细胞研究;

40110 中蒙药有效成份组份分离、构效机制、中蒙药标准化研究。

()基金面上项目和博士基金项目

择优资助我区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具有创新性、探索性以及拓展学科专业方向的研究课题。其中博士基金项目每年的资助率将提高至45%。

()杰出青年基金项目

择优资助自治区优秀年轻科学研究学者开展对相关学科和研究领域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并已取得区内外同行承认突出成果的研究课题;优先资助新引进(包括尚未引进但已签署引进协议)的海外及区外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择优资助区内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

二、申报条件:

1、凡已列入201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自2004年起承担自治区历年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尚未验收结题者一律不得申报2011年度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基金重大项目必须以团队形式申报,牵头单位应为自治区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并同时满足如下资格条件:

(1)所申请项目应为基础或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并符合指南所列研究方向;

(2)项目主持人年龄原则上应在55周岁以下,正高级职称,完成过至少一项自治区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3)项目应突出学科交叉,可以多个团队联合申报;

(4)项目主持人没有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

(5)依托研究基地应为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3、申报面上项目原则上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择优资助科技工作者尤其是学科、专业技术骨干人才。

4、博士基金项目资助对象是已获得博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且博士毕业后未承担过自治区博士基金项目的科技工作者。

5、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当年未满50周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外籍华人,依托单位为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申请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正式受聘于依托单位或有意向来区工作;

(3)申请人属区内相关学科发展、科学研究急新兴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

(4)申请人能够在资助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工作时间六个月以上;

(5)申请人在自然科学基础性研究方面已经取得区内外同行承认的突出的创新性成绩或创造性科技成果,承担过国家科技项目或省级重大科技项目或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取得过国家授权专利;

(6)依托单位具有从事本研究所需的必要支撑条件。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报重大项目,研究方向应与以上所列方向相符合;不在指南范围和要求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支持;

(2)项目主持人在同期只能申报一个基金项目;申报和参与项目数不能超过2个。各单位申报重大项目每个研究方向不超过四项;

(3)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采取纸质材料与网上申报相结合形式,申请人由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网站(nsbr.nmkjt.gov.cn)基础研究项目管理(项目文件)中下载(2011版)电子申请书进行填写,并由基础研究项目管理(项目申报)中提交,并将最终电子文档打印一式1份纸质文档,由本单位科技处审核后,加盖公章连同项目汇总清单一并提交自治区科技厅高层次科技人才服务中心。申请人所在单位不是网上注册单位的,可依照属地管理由所在盟市科技局进行审核申报;

(4)项目组成员须在《申请书》的“项目组主要成员”栏右侧空白处签名,对人员排序予以确认;合作单位应在《申请书》的“合作单位意见”栏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申报书中项目组成员未签字的、申报单位未盖章的、纸质文档与电子文档内容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5)申请项目的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重大项目研究经费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20-30万元、面上项目和博士基金项目研究经费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5万元、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研究经费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50万元;

(6)由于人力、时间有限,纸质申报材料请自己留存备份,评审结束后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四、申报受理

报送地点:内蒙古高层次科技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2号科技大厦6楼

邮编:01001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内蒙古高层次科技人才服务中心 刘九峰

联系电话:0471-6280916

自治区科技厅基础研究处:王苏琴 刘宇明

联系电话:0471-6293783

网络申报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于海清

联系电话:13734849227 0471—6293783

关于申报2011年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延期上传电子文档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科技人员:

2011年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已正式启用,目前除“杰出青年基金申报书”尚未上传外,其他项目申报书均已上传,可以下载使用。由于对系统进行调试和修缮,未能及时给大家上传申报书,致使各位申请人和管理部门无法按期完成上报任务,敬请大家谅解。

现将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电子文档上传时间延至2010年11月30日下午16:00止。望周知。

除自治区教育厅直属的大学外,其他申报单位的纸质文档需加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科技管理部门的公章方可受理。

自治区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2010.11.9

自治区二级审批用户的用户名和单位的对应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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